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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尚志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4年1月4日在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时间:2017-06-22

来源:尚志市人民检察院

录入:王博

审核:韩德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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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尚志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3年检察工作情况
 
   2013年,我院在省、市院和尚志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紧紧围绕市委提出的“坚持双轮驱动,实施三大突破”的发展战略,以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和提升执法办案公信力为中心,努力打造一支领导班子坚强、管理机制科学、队伍素质过硬的检察队伍,为实现我市迈向“晋位赶超”目标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在全省和哈尔滨市检察系统年度目标考评中名列前茅,多项工作取得优秀成绩。
   一、坚持主动服务,着力助推经济发展
坚持服务经济发展, 把执行市委决策和执行法律有效结合起来,把服务发展与履行职能有机统一起来,在服务大局中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突出打击重点,认真查办了危害市场经济秩序、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破坏涉农惠民政策及妨害重点工程建设等各类刑事犯罪和职务犯罪。建立检察联络员机制,签订检企共建协议,将检察职能延伸到17个乡镇25家规模较大的民营企业中,确保服务非公有制经济的常态化和制度化。
   二、严厉打击犯罪,着力维护社会稳定
把稳定当做经济发展的前提,把和谐当做社会稳定的基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力做好社会维稳工作。
   一是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2013年以来,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72件209人,其中批准逮捕170件207人,不捕2件2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352件447人,其中自侦部门移送职务犯罪案件12件19人,通过审查后报送市院审查起诉二大刑案件8件10人,提起公诉301件362人,不起诉11件11人,其余尚在审查中。所办案件立案准确率、批捕准确率、起诉准确率、有罪判决率和法定期限结案率均为100%。为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法律的震慑作用。
   二是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在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推进轻微刑事案件和解、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工作;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建立未成年人案件专人办理和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对未成年人、初犯、偶犯、过失犯等轻微刑事犯罪案件不捕、不诉13件13人。在中小学和相关企业举办法制讲座5次,收到了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是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完善信访工作机制,严格执行首办责任制、检察长接访和带案下访、定期巡访等制度。受理举报(自侦案件线索)16件,均已移送自侦部门。受理控告申诉12件,全部依法办结,继续保持涉检进京到省“零”上访的良好局面。
   三、坚持查办案件,着力惩防职务犯罪
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部署,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为我市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一是坚决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加大办理大案要案的力度。全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8件15人,其中,大要案4件10人,百万元以上大案2件2人,副局级以上要案1件1人,挽回经济损失1100余万元。全部是涉农惠民犯罪案件和商业贿赂、工程建设领域犯罪案件。
   二是严肃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健全机制深挖案源,增强突破案件能力,查办渎职侵权犯罪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年立案侦查渎职侵权案件4件4人,挽回经济损失756万元。所办案件均已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
   三是深入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加强 “侦防一体化”的职务犯罪预防体系建设,建立了职务犯罪预防年度报告制度,开展警示教育和法制宣传30余次,受教育的干部、群众达到1000余人;接受预防职务犯罪咨询18次;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19次;参加招投标监督工作12次。
   四、坚持法律监督,着力维护公平正义
坚持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把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作为法律监督的着力点,认真履行诉讼监督职能,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公正。
   一是强化刑事立案监督。2013年共纠正应当立案而不立案3件,不应当立案而立案1件,向侦查机关发放纠正违法通知书1件。受理重大案件35件,提前介入35件。依法追漏捕6人,追诉遗漏人犯3人,遗漏犯罪事实12起。
   二是强化民事诉讼监督。共受理各类民事申诉案件7件,立案审查3件,其中终止审查3件。办理执行监督案件1件,支持起诉案件1件。
   三是强化监管活动监督。向司法机关和监管部门发送书面检察建议30次,下达纠正违法通知书50份,引起了相关领导的高度重视,依据检察机关建议,落实了整改措施。同时,以看守所安全管理专项活动为载体,加强对“监外执行”的法律监督力度。2013年,深入全市派出所、乡镇司法所,调阅了“五犯”档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监督纠正,避免了监外执行人员再犯罪问题的发生。
   五、坚持从严管理,着力优化队伍素质
坚持不懈地抓好检察队伍建设,加强教育,严格管理,提高素质。
   一是强班子,聚合力。坚持领导干部率先垂范,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坚持科学民主决策,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增强了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是从严管,树威信。牢固树立起“坚持用制度机制管人、管事、管案件”的工作理念,完善《五项通报制度》,加大督办通报、信访通报、纪律作风通报、检务督查通报、案件质量通报力度。并将通报结果作为年底评先评优、提职晋级的依据。全年下发内部通报27期,通报干警54人次,有效地杜绝了干警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极大地提高了办案的质量和效果。
   三是努力学,强素质。通过开展“整作风、树形象、做表率”教育实践活动,不断提高干警的思想政治素质;以深入学习贯彻修改后《刑事诉讼法》为载体,通过论坛促学、研讨促学、竞赛促学、考试促学等四种形式,进一步提高干警的执法能力和办案质量。
   一年来,我院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上级院和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全体人大代表监督、帮助的结果,是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市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在成绩面前,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业务工作发展不平衡,有的单项工作同期比较有落差;二是部分干警素质能力与工作发展需要还不相适应;三是干警职级待遇低,人员少任务重的矛盾还没有得到有效缓解;四是检务保障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通过积极努力协调,认真加以解决。
 
2014年检察工作安排
 
   2014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开局之年,我院将紧紧围绕市委提出的努力加快尚志“晋位赶超”步伐的发展战略,以从严管理为抓手,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断提高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提高检察工作科学化水平,为尚志市域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着重在“五个增强”上下功夫:
   一、增强服务保障发展的自觉性
紧紧围绕我市重大决策部署,完善和落实服务大局的措施,扎实推动全市“晋位赶超”步伐。加强对新领域、新类型案件的动态研究,切实改进办案方式和方法。着力营造有利于企业创新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依法妥善处理涉及非公企业的案件,努力实现经济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增强维护社会稳定的主动性
继续把维护社会稳定摆在首位,加大惩治严重经济犯罪力度。进一步加强批捕、起诉工作,依法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切实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法打击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以及“黄赌毒”等犯罪,维护良好的社会管理秩序。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建立健全群众诉求表达机制,执法办案风险评估机制,社会矛盾化解机制,涉检舆情汇集、分析和应对机制,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全力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三、增强促进反腐倡廉的针对性
认真贯彻市委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决策部署,提升反腐败的针对性,突出查办妨碍公共服务管理、侵害民生民利、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特别是要严肃查办发生在重大责任事故、群体性事件、其他重大突发性事件以及司法不公、执法不严背后的职务犯罪。加强行业预防、工程项目预防、警示预防和行受贿犯罪档案查询等工作,提高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专业化水平。
   四、增强诉讼监督的严肃性
按照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加大诉讼监督力度,改进诉讼监督的方法和途径,加强对有案不立、另案处理、随意变更强制措施等薄弱环节的源头监督,强化追捕追诉工作。以办理民事案件提请抗诉和建议再审为重点,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加强监管场所监督检察,有效防止和纠正脱管、漏管以及监外执行对象重新违法犯罪等问题。
   五、增强队伍管理的实效性
以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主线,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保持检察机关党员、干部的先进性、纯洁性。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加强领导班子和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强检察官职业道德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强素质、树形象,提高执法公信力,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一元复始、万象更新,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在市委和上级院的领导下,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顺应人民群众的期待和要求,以坚定的信心、务实的作风,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我们的神圣职责,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保障我市经济建设快速发展以及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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